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4-12 公 开 人: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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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5日作出(2023)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康)破产清算,并于2023221日作出(2022)012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华数康职工债权的调查确认情况公示如下,详见《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公示期限自2023412日至2023417日。

职工对《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的《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10

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18811460402

 

特此公示

 

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412


附件:《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北京华数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

债权性质

调查确认金额

1

王松松

职工债权

38,503.00

2

姚崇明

职工债权

28,736.00

3

余亮

职工债权

3,520.00

4

田丽娜

职工债权

9,800.00

5

黄锐

职工债权

10,530.00

6

张国峰

职工债权

37,830.00

7

伍仁莉

职工债权

10,200.00

8

白志杰

职工债权

39,733.00

9

邱大江

职工债权

114,698.50

10

岳丽

职工债权

45,055.67

11

支济祥

职工债权

53,230.08

12

陈新华

职工债权

184,820.00

 

 

合计

576,6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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