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公告

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7 公 开 人: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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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赞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的申请,于2024年7月9日以(2024)鲁03破申12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交由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理。沂源县人民法院2024年9月5日指定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0日前,向山东鲁源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 号金融大厦 14 层 ,联系人:刘金洲 ,电话15966968917;李佳燏,电话15698054099)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案定于20241015周二上午9时在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二楼审判庭(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荆山西路4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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