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9 公 开 人: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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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2022年1月25日裁定受理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5月11日指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定于20241125下午1400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1125下午1400分之前,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本次会议主要是核查债权人已申报的债权,债权核查时间2024112514:00起至2024112814:00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119

附件:

《榆林经济开发区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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