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关于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9-04 公 开 人: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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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经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迪公司)申请,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729日作出(2024)鄂1303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美亚迪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88日作出(2024)鄂130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美亚迪公司管理人。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就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如下通知。

债权申报人应对债权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因债权申报人原因,而产生对债权人不利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依法负责美亚迪公司破产债权登记、审核工作。

一、债权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对债务人美亚迪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3.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

4.债权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申报债权等事宜的,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二、债权申报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应提交能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如借贷款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代销合同)等债权形成的原始材料;

2.发货单、票据、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担保材料;

4.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一、二审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须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其他材料;

7.债务如有部分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如该笔债务清偿系经人民法院执行等程序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8.如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息、违约金计算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即2024729日。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表》应当载明利息、违约金计算标准或另行提供利息、违约金计算表,说明利息、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约定利息或违约金涉及的具体条款或法律文书涉及的具体判项)、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分开计算;

9.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以上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排序。

三、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1012日。

2.现场申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4.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债权申报接收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浮缨巷7号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5503室。

邮编:441300

联系人及电话:王云鹏 18607103655 /田家兴 15827049687

电子邮箱:14707257653@163.com

注:债权申报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除将纸质版债权申报文件按附件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顺序罗列,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地址外,还需提交申报文件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债权申报人采取现场提交方式申报债权的,除将纸质版债权申报文件按附件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顺序罗列现场提交外,还需将申报文件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或刻录光盘、提交U盘(存储介质不退还)。

五、已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核

管理人在收到债权人申报的材料以后,将对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的结果编制债权表,供全体债权人查阅,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核。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021日上午9:30分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参会人员注意事项:

1.每名债权人可以指派不超过2人(含2人)参与会议;

2.参会人员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便于现场核对信息;

3.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录音、录像、喧哗和随意发言与走动。

七、其他说明

1.申报债权时,请准备申报材料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对。未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材料,管理人可不予采信,存在其他事实和理由足以让管理人确认债权真实的除外。

2.本《债权申报通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以及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登记的行为不构成确权,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债权人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申报债权,如存在虚假申报债权、隐瞒债权已经获得部分清偿等事项,出现严重影响管理人工作、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及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下载附件:

一、(2024)鄂13031号《民事裁定书》;

二、(2024)鄂13031号《决定书》;

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四、《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登记表填表说明》;

五、《债权说明及计算依据》;

六、《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



附件

债权申报附件资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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