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08 公 开 人: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8次
  • 打印

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豆康餐饮破管字第001

2024109,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康餐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7作出(2024)内01破7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典诺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中财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盛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通过前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部门进行调查,与已知职工进行核对等方式,确认9人对豆康餐饮公司享有职工债权,职工债权金额60651(详见《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58日起至20255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豆康餐饮公司职工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更正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更正的,异议人应当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1.《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A座11层律师15148042859刘律师:15335651526


附件

内蒙古豆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