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七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七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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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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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8年1月22日,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荔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8年1月23日,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陕0523民初破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等规定,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于2025年12月15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案第七次债权人会议。现向全体债权人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议题为对《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8:00,召开方式为钉钉线上会议,会前管理人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钉钉”软件参会教程及会议测试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关注;

三、会议召开三日前,《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表决票等会议文件管理人将上传至微信公众号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请各债权人及时关注、下载;

四、本次会议表决期限为三日(2025年12月18日上午12时前),请各债权人及时填写表决票并邮寄或现场提交给管理人,会议召开前已预表决并提交表决票或在表决期限内提交表决票的,均视为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预表决与表决期表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收件地址:渭南市大荔县花城路4号润泽金地小区售楼部1楼,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7391044206。

特此通知。


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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