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天津物产集团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天津物产集团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30 公 开 人:物产集团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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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589E3698F757B33C04A6F671F818652 联系方式: 131320518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0-15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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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天津物产集团重整
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07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裁定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以下合称“天津物产集团”或“物产集团”)重整,并于85日指定物产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物产集团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和遴选战略投资者。

一、天津物产集团概况

天津物产集团前身系天津市物资管理局,1993年整体转制成为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2012年改制更名为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物产集团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商品贸易、汽车机电、房产置业等三个板块,旗下拥有1家上市公司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股份”,000757.SZ),以及1家集团财务公司。

天津物产集团主要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商品贸易板块,业务主体主要包括天物金属、能源资源、浩通物产、浩瑞矿产、基建物资、物产国际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建立了以环渤海地区为中心,辐射全国的销售和客户网络,构建了“上游资源—核心客户—下游分销—加工配送”的完整服务链条,同时依托“天物大宗”平台,初步具备了整合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能力。

汽车机电板块,业务主体以浩物机电为主,建立了“生产—销售—后市场”全周期的业务体系,拥有全国第一的发动机曲轴生产能力,通过参股德国FPT公司实现研发、制造的全球布局,拥有40余家汽车专营店,代理超过20个汽车品牌,同时在汽车拆解、平行进口、二手交易等领域积极布局。

房产置业板块,业务主体为天物置业,在天津、山西临汾、山东泰安等地已布局有竞争力的土地储备。

二、招募遴选的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在于,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天津物产集团现有资产和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挥在区位布局、渠道网络、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释放企业经营价值,保障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投资者须知

1.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者同等适用。

2.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者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者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天津物产集团相关板块的具体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

(二)招募条件

1. 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战略投资者不限行业,应具备与拟投资的天津物产集团现有板块核心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战略投资者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战略投资者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战略投资者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6. 战略投资者可参与商品贸易、汽车机电、房产置业等三个板块中一个或多个板块的重整投资,并缴纳与拟投资板块对应的报名保证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管理人联系报名,并最晚于20201015日(含当日)前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等。本公告发出前已经自行联系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者,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 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4号中环电子计算机院内D2

联系人:王东、蔡雪珂

联系电话:1313205182013132050039

3. 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回执(见附件)。

2)意向投资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范本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范本见附件)、财务报告。针对前述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者为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者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4)关于意向投资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

5)保证金缴纳凭证。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者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如为联合投资人的,每一名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

4. 报名保证金

1报名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者在报名同时须缴纳报名保证金,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参评人自动丧失报名资格。

账户名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和平支行

账  号:102312000228243

2报名保证金金额

针对商品贸易、汽车机电、房产置业等三个板块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报名保证金金额,其中商品贸易板块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汽车机电板块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房产置业板块为人民币叁仟万元。

若意向投资者计划对多个板块进行投资的,报名保证金金额应按相应板块对应保证金金额的合计数确定。

3报名保证金退还

管理人将在公布战略投资者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者全额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获选的意向投资者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者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者报名资格。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者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天津物产集团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范围仅为意向投资者报名时登记的意向投资板块。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者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偿债方案、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过渡期安排、其他保障措施等。

(五)竞争性谈判

管理人组织主要债权人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依据投资方案与意向投资者开展竞争性谈判,并最终确定战略投资者。

(六)签署协议

战略投资者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报名参与天津物产集团重整投资。

 

附件:1. 报名回执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 授权委托书(范本)

4. 承诺函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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