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的公告

宣告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2 公 开 人: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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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省 安 溪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闽0524破7号之二

202464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同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本院审理,经随机摇号,本院指定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查明,2024726日,本院作出(2024)闽052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2户债权人对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的2笔债权总额合计28,559,908.85元。在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根据管理人调查核实,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认定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亦不存在重整、和解可能,管理人提请裁定宣告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管理人没有接管到任何财产,无法支付本案已发生的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729日裁定宣告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福建省安溪县品兴茶叶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取务,处理后续遗留事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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