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瑞轻钢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安徽凯瑞轻钢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1 公 开 人:安徽凯瑞轻钢彩板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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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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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凯瑞轻钢彩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法院于2024812日裁定受理安徽凯瑞轻钢彩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819日作出(2024)皖052212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凯瑞轻钢彩板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快速有效推进凯瑞公司的破产工作,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凯瑞公司的合法利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凯瑞公司成立于2009年05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工业集中区,登记机关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26897535119,法定代表人张敬道经营范围钢结构、彩钢瓦加工、安装、销售;钢模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凯瑞公司名下拥有位于含山县铜闸镇工业园区共计8615.66 ㎡房屋建筑物(其中已办理产权登记为7844.89 ㎡,证外房地产770.77 ㎡)、附属物、设备、物品等及11863.00 ㎡工业土地使用权。管理人接管前,凯瑞公司将其一幢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

凯瑞公司名下拥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8日。

二、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凯瑞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凯瑞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四)鉴于凯瑞公司尚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若凯瑞公司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凯瑞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五)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且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对凯瑞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凯瑞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已知或未知的投资风险等)完全了解且认可,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参与。

(六)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可以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符合前述条件的多名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凯瑞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意向投资人应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投资人如为自然人的,则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意向投资人如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个人信用报告、资金实力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如为自然人的,须由其本人签字。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意向投资人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提醒:未确定为意向投资人的或凯瑞公司未进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在公布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保密保证金(不计利息)。】

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或者凯瑞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相关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密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三)投资方案洽谈

意向投资人提出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参考与意向投资人的商谈情况推动下一步工作。

有意向参与的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2217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处(联系人:律师,13605551960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路金汇商务港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本公告由凯瑞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招募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招募程序。

 

安徽凯瑞轻钢彩板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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