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破管理人

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破管理人

公开时间:2022-09-09 公 开 人: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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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遴选工程造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骏新破管字第5

20227月12日,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69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8月11日作出(2022)鲁0692破1号决定书,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对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的尽职调查,现已对债务人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经查,债务人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开发了雍锦半岛雅庭项目项目共规划12栋住宅楼及一处幼儿园等,于2021年开始施工,并于同年停止施工为客观、公正反映破产受理前项目建设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已完工工程量为管理人下一步进行破产清算工作提供有效依据维护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雍锦半岛雅庭”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现向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发出本公告相关意向单位参与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状况

债务人成立于2020年12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烟台新潮海兴置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万,持股比例100%。企业住所地山东省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59号海科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张轶。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据管理人初步查询,雍锦半岛雅庭项目开发情况如下:

    债务人2021年取得土地证号为鲁(2021)烟台市高不动产权第0001499号(B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开发了雍锦半岛雅庭项目,项目位于烟台高新区海兴路以西、杏山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南,曲家洼村以北规划建筑面积197395万平方米,规划住宅楼12及一处幼儿园等其中,①住宅建筑:3#楼(14层)建筑面积约8866平方米,5#、6#楼(27层)建筑面积共计约32587平方米,7#、8#楼(26层)建筑面积共计约24692平方米,9#楼(25层)建筑面积约13071平方米,10#、11#、12#楼(25层)建筑面积共计约33036平方米,13#、14#、15#楼(25层)建筑面积共计约32283平方米;②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45500平方米;③幼儿园建筑面积约7360平方米。目前雍锦半岛雅庭项目7#、8#、9#三栋楼已施工至地上2层左右5#、6#三栋楼施工进度大概为完成土方及基础桩基作业,施工至地下垫层,3#楼未完成挖土工程,其余楼栋均未开始施工。

二、拟开展的业务内容

(1)雍锦半岛雅庭项目已完工部分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2对未完工部分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预算

机构报价时需对上述两项业务各自报价,开展业务根据委托方工作开展需要进行调整。

三、审计报告出具时间要求

    需在2022年10月21日前向委托方出具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初稿,并于初稿出具后两个月内出具造价审计报告正式稿(正式稿出具时间可匹配管理人破产工作进展程度予以调整)。

、中介结构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中介机构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2)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应严格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对债务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独立性和科学性的原则。独立性是指中介机构作为社会的公正性机构,其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方不当意图的影响。科学性的原则是指中介机构必须根据债务人特点,选择适当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使结果准确,合理。  

、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具有承办破产企业工程造价审计业务业绩(以委托合同为准)的经历,实践经验丰富;

4、专业能力强,人员充足,确定能够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5、在参加本次工程造价审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单位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2、机构及团队简介;

3、提供自参与本次活动前三年内,承办破产企业造价审计业务委托合同及完成进度、委托方评价等;

4、项目报价及报价依据;

5、同意委托方延期付费的声明(最晚于破产清算程序的财产分配后30日内)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回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291617时之前(以送达时间为准)

方式:邮寄或现场回复;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6-7号,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史律师15553506193

    八、本询邀函不作为邀约。具体业务内容、时间、取费等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如达成合作意向,管理人将于2022923日前通知相关单位签署正式合同。

                               

                                                                     烟台骏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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