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2 公 开 人: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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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滨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2024)鲁16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日,作出(2024)鲁16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无法联系到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未能接管到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财务账册、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管理人特公告声明:管理人未接管到的上述各类印章、全部证照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类印章、证照等,自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即2024年11月5日起)作废。自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之日起,由上述声明作废的材料产生的所有行为均与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由管理人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四年十一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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