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职工债权及欠薪保障金垫付的公示

关于既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职工债权及欠薪保障金垫付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3-13 公 开 人:既安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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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职工债权及欠薪保障金垫付的公示

 

经申请人刘友玲(以下称申请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于2023824日作出(2023)沪035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既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既安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831日作出(2023)沪03598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既安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将既安公司近期新增的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债权申报情况

上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共新增调查到12职工债权,经审查,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2,616.00(以下币种同)

20253月,经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完毕后,向既安公司支付了共计114,995.20元。本月,管理人向职工完成了垫付金额的分配。现根据《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议纪要》第八条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动者垫付欠薪后,即取得劳动者垫付款项的追偿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由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顺序清偿。

二、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造册,对债权的性质、数额、是否属于担保财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编制了债权表。

经审查,目前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437,611.20元(包括职工债权),不予确认的债权金额为0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总额为0元,职工债权金额为322,616.00元。

特此报告。

 

既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13

 

 

 

附:债权表

 

债权表:审查确认的债权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审查确认金额

债权性质

1

李菊

¥8,428.00

职工债权

2

周建洪

¥8,458.00

职工债权

3

洪鲜桃

¥8,458.00

职工债权

4

邓婉露

¥0.00

职工债权

5

李金兰

¥8,458.00

职工债权

6

查贵菊

¥25,000.00

职工债权

7

李琴

¥18,820.00

职工债权

8

周倩倩

¥21,247.00

职工债权

9

王颂花

¥23,747.00

职工债权

10

凌培来

¥38,000.00

职工债权

11

夏丽华

¥59,000.00

职工债权

12

沈忠华

¥103,000.00

职工债权

13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4,995.20

社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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