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选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20 公 开 人: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215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67作出(2021)渝05破申44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悦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617日作出(2022)渝05208号决定书,指定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招募工程造价审计鉴定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13320日,正悦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06287503X8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3320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建兴路祥和花园3幢,法定代表人蒋和坤。

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执业)、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

二、项目现状

正悦公司仅有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一个在建项目,该项目总共4栋楼,均已封顶,水电气、绿化、消防、外立面装饰、车库工程均未完工。项目于2014年动工,2015年停工,后又陆续开工,直到2020年底彻底停工。

正兴商贸中心(正悦佳城)测绘和规划总建筑面积58730.47平方米,其中:住宅398套,面积41430.25平方米;商业面积9987.67平方米;规划车位232个,面积7312.55平方米。

三、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债权申报金额约1亿元)现状依据建筑施工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审计,分楼栋出具书面文件,另外管理人根据债权审查需要,造价机构无条件配合作出材料、人工耗量指标及单项工程分析报告。同时在进行在建工程结算审计时,固化在建工程现状记录包括影像与文字记录资料一式2份给管理人。如有诉讼,造价咨询机构需要出庭提供技术支持;

2、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现状至完成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预估工程续建投资2000万元);

3、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工作时限

1、造价机构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内容第一款除出庭提供技术支持外的工作内容。

2、工作内容第二款的工作在管理人发出工作指令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贯穿续建过程并在工程完工后收到竣工结算资料15个日历天内完成续建工程结算审计。

四、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一)工程造价机构为中价协发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年度内任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济鉴证类咨询)收入排名前100名内的重庆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机构之一;

(二)工程造价机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三)工程造价机构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其他派出人员不少于5人且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其中:一级安装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

(五)工程造价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一)本项目在重整程序中因对工程造价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工程造价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工程造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二)如工程造价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书面材料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三)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程造价费用的支付时间。

(四)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现状至完成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预估工程续建投资2000万元)的工作内容是否执行由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如不实施该项工作则不会支付相关费用。

(五)造价机构根据工作内容分别报价,评标以总价为准。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造价中介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贰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入选中价协发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年度内任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济鉴证类咨询)收入排名前100名相关证明;

(三)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四)本项目的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程造价费用的支付时间的说明;

(五)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如发生诉讼,负责出庭提供技术支持;

7.明确说明出具工程造价报告的时间;

8.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七、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资料递交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

(一)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3号水星A28楼。

(二)联系人及电话:吴灿 023-63027132  18580576199

(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92717:00

八、开标时间及结果通知

1、本次开标时间为202292810:30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机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出前三名。如中标人不与管理人签订合同,则顺序递补。如前三名均未能管理人签订合同,此次选聘工作作废,重新组织选聘。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工程造价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本选聘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正悦公司管理人。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919

 

 

 

附件1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1.根据你方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邀请比选的函,我方报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现

状依据建筑施工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审计报价为人民

币:         元(大写     );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现状至完

成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根据正悦公司在建工程现状至完成设

计文件内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

    )。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中标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相应标段的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3)我方承诺接受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日常工作管理并遵守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

4)我方承诺同意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程造价费用的支付时间根据案件情况支付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项目造价咨询的报价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22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造价工作年限

职称

执业资格/专业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移动电话

 

 

 

 

 

 

 

 

 

 

 

 

 

 

 

 

 

 

 

 

 

 

 

 

 

 

 

 

 

 

 

 

 

 

 

 

 

 

 

 

 

 

 

 

 

 

 

 

 

 

 

 

 

 

 

 

 

 

 

 

 

 

 

 

 

 

 

 

 

 

 

 

 

 

 

 

 

 

 

 

附:拟派驻本项目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工作年限证明(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等。

 


 

附件4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如发生诉讼,负责出庭提供技术支持;

7.明确说明出具工程造价报告的时间;(最晚期限为确定工程造价机构后1个月内出具报告)

8.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9.如我司人员未出席现场开标,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承诺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5

其他资料

与本次选聘相关的其他资料

 


附件

重庆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遴选造价审计的邀请文件.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