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4 公 开 人: 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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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邯郸市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4年74日作出(2024)冀0404清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装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4日作出(2024)冀0404强清18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担任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冯家泉为清算组负责人。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博华装饰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148号乾政大酒店院内主楼一楼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龙领,郝姣姣,联系电话:15232007296,1593275034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博华装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博华装饰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与公司有关的资料。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企业债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邯郸市复兴博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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