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分配方案执行方案

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分配方案执行方案

公开时间:2021-05-18 公 开 人: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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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分配执行方案

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

2020年11月25日,桐庐法院根据岳阳易捷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辰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辰德公司管理人。

2021年420,桐庐法院已认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拟定2021年5月10日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为最终分配,现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告如下:

一、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

经管理人清产核资,辰德公司名下土地房产已在之前执行过程拍卖分配。目前辰德公司可供分配破产财产共计15719.81为银行账户余额

二、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情况

1.在本起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共计金额1497元,其中破产案件受理费用97,管理人将从破产财产中对该笔费用进行预留

2. 根据桐庐县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内容,管理人报酬为1886元,管理人将从破产财产中对该笔费用进行预留

3.后期辰德科技公司税务、营业执照注销费用800元,管理人将将从破产财产中对该笔费用进行预留

三、优先债权分配情况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破产财产中优先债权。

四、职工债权及税收优先债权情况

辰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管理人未发现存在职工债权确认税收优先债权1129869.96元,可分配到金额为11536.81元。

五、普通债权分配情况

根据管理人核算,经上述有限债权分配后无剩余破产财产,普通债权人已无财产可分配

六、后续发现可分配财产的处理方案

如若后续管理人发现辰德公司财产的,将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债权人进行分配。

特此报告。                            杭州辰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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