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裁定、决定、公告

立案裁定、决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3 公 开 人: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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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0日裁定受理深圳市联合东创科技 有限公司申请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3月7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张林妃律师、蒋亚娟律师;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延陵东路1039号207管理人办公室;联系电话:张律师13338739101,蒋律师 13373624720)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联动天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  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江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2:00在江阴市人民法院第 一 法庭 (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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