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公告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16 公 开 人: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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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3 年1 月9 日作出(2022) 皖0705 清申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丁玉对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 年1 月18 日指定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为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 日内,向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B6 号楼11 层;联系电话: 18956225797 ;邮政编码: 244000; 联系人:冯昭扬)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期限、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并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

产持有人应当向铜陵建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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