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1 公 开 人: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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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律师 联系方式: 18630155335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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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1月3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05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地产”)进行预重整。2026年5月28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6)冀0105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家庄柏林集团有限公司对汉和地产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动汉和地产重整工作,广泛通知和征集重整投资人,保障汉和地产在建项目顺利复工复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汉和地产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汉和地产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贡福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557676163G,公司登记机关为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一名自然人股东贡福强,持股100%。公司住所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项目开发情况

汉和地产开发的项目为“柏林世贸中心”,项目位于中华大街与高华路交口东北角,该项目情况如下:占地约25.5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1.04亿元,项目五证齐全。建设-2至22层商务楼,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负一层为商业及车位,负二层为人防工程及车位);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其中1-7层为商业,面积约2.4万平方米;8-22层为写字楼公寓,面积约1.7万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二次结构砌筑以及外立面安装工程。

三、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三)报名时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或涉嫌违法行为,经营状态正常。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6年6月18日17时前通过现场交付的方式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的重整意向投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hhdcczaglr@163.com)交纳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报名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温馨提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6月18日17时前同时完成以下两项事项,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工作,否则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如有合理原因需要调整时间的,可由管理人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1)根据本招募公告规定编制并递交重整意向投资报名材料(文件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A座1218室,王律师18630155335 、杨律师13582007856)

(2)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2、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包括明确的参与重整汉和地产的意向、投资方式、参与重整的初步思路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或其他决策机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主营业务、业绩情况、资产负债、联络信息等。

(4)意向重整投资人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三年度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承诺书:承诺愿意依照招募公告参与汉和地产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成为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的安排在合理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确认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或涉嫌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经营状态正常;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

(6)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将在政府、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决定不予接受其报名或要求其补正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提交材料。

(三)尽职调查

符合招募条件且缴纳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方案的提交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7月6日)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偿债方案及经营方式、风险防范等。

(五)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

1、管理人将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可视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方案的情况组织有关各方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性比选,并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及一家备选重整投资人。

2、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供的《重整方案》拟定《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无正当理由,重整投资人逾期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重整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宣布其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缴纳的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轮候的备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3、若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被选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将在评选公示后15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展开尽职调查,独立做出投资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需要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入选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将被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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