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审查公告

债权审查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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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1-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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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3日,作出(2024)琼96破10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南宏德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一、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6日止,共有1户债权人申报1笔债权,该债权为普通债权,金额为【2,821,853.28 】元,债权申报金额总计了【2,821,853.28】 元。

二、债权审查情况

经审核,成立债权共1户1笔,金额为【1,870,828.54】 元,驳回债权金额为【951,024.74】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会议结束后15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法院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债权。

特此公告。

海南宏德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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