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淘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淘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09 公 开 人:贵州淘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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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根据贵州淘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作出(2026)黔0111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淘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担任淘源公司管理人。

淘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6月7日前向淘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2期N区N5栋3层24号,联系人:邓先生13078581180,黄女士17721070157),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淘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已经向淘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同一债权不需再次向淘源公司管理人再次申报债权,由管理人依据债权申报材料审查后重新向债权人发出审查意见。

淘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淘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淘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淘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淘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请联系管理人索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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