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报

关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报

公开时间:2024-09-20 公 开 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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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报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海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云岩法院”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黔0103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佩海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月8日作出(2023)黔0103破38号决定书,指定邓成军担任管理人。

2024年92日下午14:30佩海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腾讯会议方式线上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11户,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共计30976264.04元;实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9户,占全部债权人的比例为81.8%,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30707497.34元,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的99.13%。

会上,管理人工作人员宣读了《会议须知与表决规则》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工作报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确认表(第二次)》管理人依法将《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程序及确认方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前述个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程序及确认方案》,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人数为8户,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88.89%,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数额为30674653.3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9.03%;参加会议但未表决的债权人人数为1户,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11.11%,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数额为3284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0.11%。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额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人数为8户,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88.89%,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数额为30674653.3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9.03%;参加会议但未表决的债权人人数为1户,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11.11%,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数额为3284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0.11%。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人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权额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综上,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表决通过比例,个议案已予通过。如债权人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佩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四年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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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佩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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