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2-27 公 开 人:陈锐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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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五中院 ”)根据债权人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1日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创绿公司存在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416670.9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至2026年3月8日止。 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总额及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具体数额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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