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18小时前 公 开 人: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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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2024年8月1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梦漪的申请,作出((2024)黔01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8月19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1破28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丰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除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和财务章外,未接管到公司财务账簿、经营管理资料及其他印章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滥用企业证照、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及其他违法事项的情况,管理人特此声明: 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的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和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自2024年12月28日起全部作废。

自2024年12月28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上述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贵州天天雅美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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