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26)通管公1号

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26)通管公1号

公开时间:2026-01-21 公 开 人: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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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26)通管公1号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2025)豫13破申13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张彦玲对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5)豫13破申1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本案由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桐柏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1日作出(2026)豫1330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担任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我们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2月22日前,向我们家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1351号宛城区法院对面河南通天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8338380218、张律师13838951999。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的,将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们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2月26日下午3时在桐柏县人民法院第319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

特此公告

 

桐柏县我们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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