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1-08-05 公 开 人: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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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8日,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0781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介休市绵山风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山西绵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子王旗佳辉硅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佳辉硅化工有限公司、介休市三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介休市劲凯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泰兴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茂安实业有限公司、中科三佳(北京)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介休市新科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介休市顺捷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栖贤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四子王旗众鑫贸易有限公司、介休市格雅木业有限公司、介休市德远工艺品有限公司、介休市永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三佳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同日,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0781破3之一决定书》指定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上述20家公司管理人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就债权申报事项作如下指引:

一、上述20家公司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本文下方的附件。

二、管理人是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唯一机构,债权人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或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任何单位申报债权的,均不构成合法有效的债权申报。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2.债权申报书;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5.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承诺书;8.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法院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有担保的提供相关协议、他项权证书等书面材料)。

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上述1-7项材料必须使用管理人提供的模板,请下载本文下方的附件

五、考虑到全国疫情防控需要,为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保障破产清算程序能够顺利进行,本案债权申报原则上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如有特别情况债权人应先与管理人进行沟通,确需现场申报的,债权人务必佩戴口罩根据管理人安排的时间前往

六、管理人通讯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三佳乡北两水村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213室

邮编:032000

收件人: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18935449291、18935417306

七、因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介休市绵山风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须再次申报。

八、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时以网络方式召开,网络参会方式将在会议召开前15日以手机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20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债权申报须知及模板材料.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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