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604破12号佛山市嘉骏鞋厂破产清算案公告

(2024)粤0604破12号佛山市嘉骏鞋厂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2 公 开 人:佛山市嘉骏鞋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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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4破申6号

2024年5月14日,本院裁定受理了佛山市嘉骏鞋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佛山市金德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佛山市嘉骏鞋厂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7日前,向佛山市嘉骏鞋厂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定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时提交相应的证据及身份证明材料。佛山市嘉骏鞋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佛山市嘉骏鞋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管理人名称:佛山市金德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2E

联系人及电话:何宝灿 李丹 0757-82713603、13425638451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4破申6公告(申报债权)(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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