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指引

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3-01-03 公 开 人: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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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制作如下指引:

一、申报的主体

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下称机构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下称个人债权。该区分仅为表述方便,不影响权利的性质和效力。

二、申报方式:

(一)债权人可以到管理人办公室现场进行债权申报。

(二)债权人可通过“破易云”平台进行线上债权申报,线上申报完成后,需向管理人提交全套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进行核验。

三、“破易云”平台线上债权申报方式(操作方式详见线上债权申报操作指引)

(一)网上申报方式一(移动手机端)

登录破易云小程序(以下登录方法任选其一即可)

方法1直接扫描管理人提供的案件自主申报二维码,直接进入破易云小程序,登录之后进行债权申报,扫码后出现自主申报页面,案件识别码自动填写。

 

方法2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破易云官方服务号】,进入服务号后点击下方「债权人」-「债权申报」进入破易云小程序(或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登录)

网上申报方式二(电脑端)

债权人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www.poyiyun.com),进入破易云官网。

四、债权申报全套材料

)、债权申报文件包括:

    1、《债权申报表》

债权人应填写完整债权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债权人名称;

2)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3)债权金额;

4)债权发生经过;

5)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担保信息;

6)债权证据名称等相关事项。

2、《债权计算清单》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需填写)

5、《授权委托书》(按需填写)

6、《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以上申报材料由管理人提供空白文档,债权人自行填写。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上述申报文件要求提交原件。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为: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机构债权人与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签字并捺手印)。

3.委托代理申报须提交的材料: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发票、划账单、结算单、债务人相关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等原始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如破产受理前的催收通知书,对账单、征询函等。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之日止,即20221219日。

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以上1至8项材料,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复印件,并现场提供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查。

(四)收款账户材料

1.机构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债权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材料:银行卡复印件(签名加按手印)

注:请各债权人提供以债权人名义至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提供的账户为非以债权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五)债权人提交资料的其它要求

1.债权人对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外)。

2.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债权单位印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字。

3.如债权人为境外或属境外企业,包括注册地为美国、韩国、台湾、香港等地的企业,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受理债权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2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清算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清算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清算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二)申报地点

1.现场申报: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伟业广场4幢17楼,联系电话:0878-3016148

2.线上申报债权人通过“破易云”平台进行线上债权申报,线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按照本文“债权申报全套材料”的要求将全部文件(一式两份)准备齐全后,自费邮寄(EMS/顺丰)至管理人办公地址(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伟业广场4幢17楼,联系电话:0878-3016148,邮政编码:675000)。

注: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将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文件后有序上传至“破易云”平台,而后将与PDF文件对应的书面材料按照本指引第四条要求的文件格式(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或邮寄提交给管理人。

、债权登记程序

(一)债权人通过“破易云”平台进行线上债权申报,线上申报完成后,现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进行核验。

(二)工作人员审查申报人的身份

1.自然人债权人

审查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申报人为债权人本人的,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身份要素与申报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上显示的身份要素(如姓名等)是否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申报人是否为授权书上的受托人。

2.机构债权人

审查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证明资料。审查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资料)显示的债权人名称与申报机构的名称是否一致,如有变更的,要求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该审查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申报人为代理人的,还须审查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申报人是否为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

(三)审查申报材料

审查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及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是否加盖公章(机构债权人)或者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个人)。

(四)受理并登记、归档

债权登记完毕,同时将债权申报材料妥善存管。

、其他事项

(一)本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二)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取回权申请事宜参照本指引执行。

 

 

云南牟定兴宏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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