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0103破9号受理破产清算公告

(2022)黑0103破9号受理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5 公 开 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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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2)黑0103破9

本院根据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7月5日裁定受理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7月5日指定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7月11日指定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成员。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年9月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119号哈尔滨软件园小区A-3栋1-2层1号门市;联系人:李鑫、李慧;联系电话:18746046267、187457512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哈尔滨华鸿农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本院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至11时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凡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由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将具体参会的方案、操作流程、须知说明等文件资料送达债权人,所需决议事项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提请各债权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收、查看管理人的通知,并准时在线参会。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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