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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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杰 联系方式: 18877700037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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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4)北海业中破管字13-1号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海中院”)于2024年9月27日裁定受理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11月4日指定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地发掘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更充分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北海中的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070644215J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彭建武(95%)、韩胜静(5%)

登记机关: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北海市长青路13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代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资产情况

债务人资产为位于北海市长青路13号的北海长青商业广场在建工程,规划建筑面积52567.82平方米。主体基本建设完毕,剩余消防、水电、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未完工,该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具体以在建工程实际情况为准。

三、投资方式

投资人可以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投资:

(一)全垫资续建方式

1、投资人作为后续施工承包方的方式垫资续建项目至竣工验收及交付的标准;

2、管理人从销售项目的回款支付工程款或其他支付工程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二)财务投资的方式

1、投资人投入续建所需要的资金,由管理人组织安排施工单位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的标准;

2、财务投资的本金及利息列为共益债务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

3、财务投资的投资回报率不超过年化15%;

(三)其他有利于本破产重整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四、现场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要去现场调查的须在本公告报名期截止之日前(工作日)联系管理人负责人陈杰:18877700037,并缴纳诚意保证金后由管理人工作人员陪同去现场调查。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无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特别说明:本次招募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二)报名材料

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投资人应明确其参与本项目投资的意向。

2、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服从管理人的后续工作安排、诚信参与报名及竞价、依法文明竞争等事项。

3、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4、授权委托材料。投资人如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名称、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5、送达地址确认书。投资人应明确其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指定收件人。因不明确而导致管理人无法送达文书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投资人简介。投资人应简要介绍其经营领域、专业资质、从业经历、投资案例等内容。

7、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需明确投资方式、金额、时间以及项目完工交付时间等事项。

以上报名材料格式由投资人自拟。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如管理人认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投资人一次性补正。投资人不补正或者补充材料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投资人还可以提交以下辅助材料

1、投资案例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资人成功投资的案例材料,如中标通知、投资合同等。

2、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能证明实力的材料。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点止。

特别说明:若邮寄报名材料的,由投资人自行预估邮件送达管理人的时间不能晚于2024年12月13日17点止。否则,管理人有权拒收。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四号楼1406,负责人陈杰,电话18877700037。

(五)诚意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交纳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的意向投资诚意保证金。交纳诚意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缴纳诚意保证金或未签订《保密协议》的,管理人不提供材料。如投资人无需管理人配合尽调工作的,可不缴纳诚意保证金。

保证金应当支付至管理人专用账户(开户名: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50501604856000015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或虽按要求提交投资文件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诚意保证金则无息退还。因债权人会议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债务人不能进行重整的,管理人将所有诚意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选择

管理人将对完成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且足额交纳诚意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发出资格入围通知书。

管理人将在北海中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择优选择本案重整投资人。

七、其他事项

(一)具体竞选重整投资人的方式和时间,管理人另行通知已有效报名且向管理人报送了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

(二)在正式竞选重整投资人时,管理人将会要求意向投资人限期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万元(该保证金额度可能会根据资产评估价上调)。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

(三)管理人有权撤回或终止本次招募、有权视情况修改本招募公告的部分内容,投资人不得提出异议。

(四)本招募公告的性质为要约邀请。

(五)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不得做恶意解读。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招幕公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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