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重新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重新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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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4月25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 0102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迎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贵州真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汇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后,管理人已于2025年5月1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开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因截至前述公告载明的报名期满,无评估机构报名参选,为顺利推进本案,管理人决定重新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管理人联系方式:18585807580(微信同号),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酒营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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