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

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1-26 公 开 人: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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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2024)皖1202破3

阜阳中院法院法院界首法院临泉法院阜南法院颍上法院太和法院:

20241月15日,我院裁定受理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望贵院中止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有关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同时,中止对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民事执行程序,移送被扣押的财产及相关材料,并通知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2024219下午17安徽光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丽丰一品C1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刘炳光  联系电话:13855889692

特此通知。

 

二〇二月十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0558-255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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