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6 公 开 人: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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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 0214破4号

本院根据无锡居然之家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 年12月23日裁定受理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2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恒隆广场办公楼一座 38 楼 3801B-3804;邮政编码:214000;联系人:朱艳萍、1806839212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财产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则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嘉和匠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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