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2-06 公 开 人: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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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98日出(2023)沪036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聚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913日作出(2023)沪0366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2023101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聚音公司的申请,裁定对聚音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依法接受指定后,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进行了调查。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截至202398日,聚音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19679884.11元(详见附件)。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月26日至2024220日。

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名单以及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通过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关凭证,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并书面答复。对管理人复核确认的金额以及职工名单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函之日起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载明的内容无异议。公示期过后,管理人将就无异议的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603号;联系人:余少钦;联系电话:15901889125;邮政编码:200003。请在邮寄单注明聚音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材料之后确认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邮箱地址:zgshwwh@163.com并抄送至yuyushaoqin@163.com,请在标题注明聚音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并在附件中提供相关凭证。

特此公示。

附件:

《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

 

 

上海聚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

240205聚音破产重整案职工债权情况公示(第一次)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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