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4 公 开 人: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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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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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月4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营山县法院”)作出(2024)川13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信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2月5日作出(2024)川132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许国美为负责人。

为实现臻信公司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平衡、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拟开展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现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臻信公司概况

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蒋新华,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南二段55号臻信集团大楼六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粮油仓储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人民币)

持股比例

1

成都尚诚臻信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700万元

70%

2

四川梧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00万元

30%

二、臻信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1.臻信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情况

臻信公司名下不动产均坐落于营山县城南镇一环路南二段四川天府臻信粮油贸储物流园,宗地面积为:58058.67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用房,用途为商业服务,使用期限为2017年2月22日起2057年2月21日止。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臻信公司名下共有不动产权登记326处。其中除8处房屋未作权利登记外,其余房屋均存在抵押、预售备案等权利登记(详见附件)。

2.臻信公司名下商标信息

臻信公司名下共有33件商标注册信息,其中:有效28件(详见附件)。

3.臻信公司的资质

臻信公司名下现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证书号:511322D039,有效期:2020-06-30

特别提醒:具体资质的有效性以住建部门及相关部门登记为准,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查阅证实。

三、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应具备与臻信公司核心资产规模及营业优势相匹配的经营管理能力。

3.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4.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担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

5.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2417:00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3栋7层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侯嘉宇律师,联系电话:177 4014 7374。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和公司章程中股东会或董事职权摘要);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6)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资金调控能力证明等。

7)相关业绩及证明。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564852104@qq.com)。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间为2024年75日至2024年723日,意向投资人报名前或报名成功后,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后,应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文件:

1.保密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2.保证金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72417:00时前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内容

1)投资方案中须明确重整方式、投资金额、付款时间、重整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时间、偿债方案、持续经营方案、履约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基本内容。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承诺对设立的项目公司(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

(四)交纳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人民币(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账户名称: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95113101300001121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

2.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又未向管理人作出合理说明的,视为放弃参选,管理人将于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在提交投资方案后又放弃参选,管理人于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书面放弃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3)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受到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关于重整投资保证金没收规则的约束。

五、投资方案及评审

1.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须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2.评审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建主要由债权人组成并参与的投资人招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恢复债务人营业、提高科技企业孵化能力、相关事项处理等,对全部《投资方案》进行评审,根据得分排名确定第一投资人、第二投资人、第三投资人。管理人与第一投资人应当签署《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第二投资人、第三投资人作为备选。其他竞争失利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未能竞选为投资人的告知书。

六、投资协议及履约保证金

1.管理人根据其同意的《投资方案》,拟定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

2.投资人应在签订投资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投资人须认可投资协议以符合臻信公司重整案的法定程序为生效条件。

七、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3.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4.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4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兹证明      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执业律师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受托人就其参与四川天府臻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上述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如下:

一、代为递交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相关资料;

二、书面或口头向管理人陈述委托人的立场、观点和主张,代为变更、确认投资方案;

三、代为与管理人联系,签署有关文件;

四、代为处理本次投资人招募其他相关事宜。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捺印):

       

 

附:受托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委托人应当在前述资料上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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