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陕02破3号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补缴出资通知书

(2025)陕02破3号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补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9-24 公 开 人: 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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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补缴出资通知书

                       (2025)臻远建设破管字第12

陈小莉:

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630日作出(2025)陕02鉴破4号决定书,指定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你作为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截至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之日,你尚未履行前述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管理人现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上述未缴出资。

如你已经全部或部分缴纳出资,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据。

特此告知!

管理人联系人:王强,电话:13991969919

陕西臻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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