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裁定

结案裁定

公开时间:2022-05-30 公 开 人:杭州嘤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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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0105强清1号

申请人:杭州嘤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清算组。

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西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杭州嘤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嘤友广告)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1年11月20日依法指定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清算组成员。2022年5月24日,杭州嘤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向本院提交清算报告称:清算组经多方调查、核实和询问,因未能接管嘤友广告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嘤友广告人员下落不明,存在无法清算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之规定,请求裁定终结嘤友广告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鉴于清算组未能收取到嘤友广告的财务账簿等资料,导致清算程序无法进行,故嘤友广告已无法清算,强制清算程序应当终结。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之规定,要求嘤友广告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杭州嘤友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周培芳

审判员  邓瑶

审判员  王仕林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杨俊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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