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关于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4-11-08 公 开 人: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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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鑫达破管字第28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9日作出(2024)粤19破申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荣昌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作出(2024)粤19破14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2024年11月8日,管理人根据东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横沥仲裁庭、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取的仲裁裁决书以及执行分配表,尚有1010笔职工债权未清偿完毕,上述尚未清偿的职工债权数额为20445707.20元。经管理人核查,债务人目前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20445707.20元【详见《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由202411月820241115日止。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东莞鑫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十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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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达职工公示_1-40.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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