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第二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4 公 开 人: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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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晶 联系方式: 1898692896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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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富迪连锁、绿欣、星之亮公司管理人第二次招募重整投资人

  

 

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2024)鄂9004破申1号民事裁定,受理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迪实业股份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2024)鄂9004破1号决定书指定富迪实业股份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经富迪实业股份公司管理人申请,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鄂9004破3、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仙桃市富迪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绿欣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星之亮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关联公司)与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实质合并重组,并由富迪实业股份公司管理人担任三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组的管理人。

为盘活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实现资产增值保值,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简介

富迪实业股份公司于1998年4月1日在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汉江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49.5473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烟草制品、酒类、药品、食品、农副产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等。

富迪连锁、绿欣、星之亮公司和富迪实业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系同一人,富迪实业股份公司通过其法人持有富迪连锁公司95%的股权,富迪实业股份公司持有绿欣、星之亮公司100%的股权。富迪连锁公司等三家公司均系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是富迪实业股份公司的关联公司。

富迪实业股份公司是全国知名的农村连锁超市企业、湖北省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富迪实业股份公司资产众多,物流配送便利,商业零售网点齐全。依据湖北华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所涉及的重整资产在2024年4月17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96亿元,评估范围包括存货、不动产、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等,上述四家公司的总负债为10.5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06%,具体以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重整所需资金。

3.意向投资人具备破产重整或并购重组经验、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投资或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成员应均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至少有一名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交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企业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注册资本金认缴和实缴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破产重整或并购重组经验介绍、行业地位介绍等;

3)意向投资人主体身份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收入、利润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投资资金来源说明等;

5)近期运营状况介绍,包括管理团队、主要业务、资产负债、近期和远期经营规划等;

6)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7)如为联合体参与投资,还需提交书面说明书,说明书应明确具体的牵头方成员、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还应有各成员单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8)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如期限届满投资人仍未确定的,该公告继续有效。

(二)交纳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并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密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沔阳支行

账号:1731 0201 0400 23987

(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及“保密保证金”字样。)

保密保证金主要为保障投资人履行对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及重整信息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后,该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换为对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投资款项。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息):第一,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或书面通知管理人退出参与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重整投资;第二,投资人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交还获取的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保密资料。

(三)尽职调查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密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就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具体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因尽职调查发生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自签订保密协议之日起不超过15日。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2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磋商谈判、专家评审等,具体遴选方案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或通过公告等方式另行告知。

四、特别声明

本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富迪实业股份公司及三家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五、联系方式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诚意、有实力的投资人前来实地考察并洽谈投资事宜。

联系人:杨律师、范律师

联系电话:13407220629、15027328627

通讯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汉江路103号(原仙桃日报社),邮编:433000。邮箱:251215731@qq.com。

 

 

 

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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