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告-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3)京01破19号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3)京01破19号

公开时间:2023-02-10 公 开 人: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227次
  • 打印

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2023)同方锐安破管字第12

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022年12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3)京0119号,并于2023年1月18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1、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全体员工(不包括已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于2023年2月28日解除;

2、请全体员工在2023年2月28日前将社保关系从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转出,以避免社保断缴/停缴对员工自身产生不利影响;

3、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工的工资及因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债权,管理人将依法调查核实,全体员工均可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明细等材料,管理人核查确认并公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予以清偿。

4、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         

马先觉:010-85143453、18600026860

颜飞飞:010-85143482、15776685519

 

特此公告。

同方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附件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