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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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7-26 公 开 人: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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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在一起破管字第1号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6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破申2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7月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05破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你作为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管理人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你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接受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管理人工作,完成管理人交办事项;

(五)承担《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担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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