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市江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丹阳市江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02-18 公 开 人: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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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阳市江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112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丹阳市江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128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1218日,江阳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金额为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要求更正,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管理人调查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丹阳市江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218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蔡律师,1506226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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