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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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2-23 公 开 人: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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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嘉森木业有限公司、泉州新嘉鑫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接管公告

      2020)嘉华破管字第60

泉州嘉森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兵兵、监事陈雪滨、股东嘉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泉州新嘉鑫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雅蓉 、监事蔡微微、股东正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下称贵方):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529日作出(2019)05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的廖逸律师作为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127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05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受理泉州嘉森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嘉森公司)、泉州新嘉鑫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新嘉鑫公司)并入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管理人。

现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裁定书》的规定,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开展接管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工作。

贵方依法负有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若贵方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贵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通知贵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移交接管时间为2022224日下午1430,请贵方在移交接管日向管理人履行如下义务

()移交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1、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以及电子印章等】。

2、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许可证(涉及原始密码)、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等】。

3、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原始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银行票据、电子账等财务账及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涉及审计、评估、税务等资料。以及网络汇款(包括电脑端和移动端)涉及的U盾、数字证书等电子支付所需资料、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

4、人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入职手续、离职手续、职工联系方式、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纳记录等】。

5、其他文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内部会议记录、各类合同协议、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及其案件材料等文件】

(二)移交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财产

1、向管理人移交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名下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货币资产(现金和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等。

2、不能或不宜移动的不动产、大型机械设备等动产,配合管理人进行现场查验清点,列出交接清单,移交相关权利证书。

3移交不属于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所有但由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占有或者管理的相关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4、若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有分支机构的,移交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未经管理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印章及证照,妥善保管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财产,且不得以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法律行为。

(四)贵方应于2022228日下午15点整前往管理人处[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层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调查工作,并如实回答管理人有关嘉森公司、新嘉鑫公司业务、财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询问。

(五)贵方最迟应在2022315前向管理人补充履行本公告项下全部义务,若贵方未履行,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贵方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贵方的刑事责任,有未尽事宜管理人将进一步通知。

特此公告。

嘉华建材(福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郭律师(13148470496),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层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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