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告知书

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5-13 公 开 人: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5次
  • 打印

2025)上果农业破管字第18号

张发光、吴碧华、福州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正金:

2025年2月25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壹线壹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上果农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2025)闽0103破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担任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上果农业公司股东存在实质上未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债务人于2013年5月16日经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债务人初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张发光,认缴出资90万元,出资比例30%;吴碧华,认缴出资210万元,出资比例70%。债务人于2013年5月16日实缴出资300万元,经福州普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普联会验字(2013)第44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但经管理人查阅调取的债务人银行流水,债务人在前述出资的相近时间,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福州市鼓楼区韩亚中富贸易有限公司3000100元,该大额转账疑似存在抽逃出资的嫌疑。

2017年3月1日,债务人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并进行第一次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工商登记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张发光,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30%;吴碧华,认缴出资700万元,出资比例70%。

2022年10月12日,债务人减少注册资本至300万元,并进行第二次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工商登记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张发光,认缴出资90万元,出资比例30%;吴碧华,认缴出资210万元,出资比例70%。

2023年1月13日,债务人第三次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工商登记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福州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100%。

2023年5月4日,债务人第四次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工商登记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吴碧华,认缴出资297万元,出资比例99%;陈正金,认缴出资3万元,出资比例1%。

至此,债务人股权结构沿用至今。

经查阅债务人工商登记内外档及调取的债务人名下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未寻得其他证明债务人股东实缴出资的相关记录。故,债务人股东实质上未全部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出资人应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特此通知各股东,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缴纳出资事宜。如各股东已实际缴纳出资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证据材料。

如各股东未在规定期限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林月清:18296789288、李小玲17520497497,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楼10层13商务办公)缴纳出资或提供已足额出资证据的,管理人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缴。

特此通知

福州上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十三日


附件

【上果农业】破管字18号出资告知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