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公告

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8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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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2022)川010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7日以(2022)川0105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朗格公司管理人。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2022)川 0105 破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了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财产变价方案(变更方案)》。根据《财产变价方案(变更方案)》,为保证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令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格公司)的资产令更多的意向买受人知晓,管理人发布意向买受人尽调公告。

一、朗格公司的主要资产状况

(一)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南支路土地。

(二)朗格公司资产详情

坐落

成都市武侯区新南支路

地号

WH3-1-7

使用权面积

1859.52平方米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2047年10月16日

规划用途

商业用地

历史评估价值

40,091,300元2021年10月20日)

使用情况

空置临时出租(停车场)

交付情况

可交付

证照情况

证照齐全

(三)资产位置

资产位于地铁3号线新南门站D口旁,临近成都新南门车站即成都旅游客运中心,临近成都市区内重要的交通枢纽。该资产地理位置优越,紧邻成都市中心,交通便利,周围有多条公交线路和地铁线路交汇,方便乘客到达。

二、尽职调查程序

(一)尽职调查报名条件

1.意向买受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

2.意向买受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朗格公司资产购买。意向买受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意向买受人应无未偿还的重大债务。

(二)尽职调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尽职调查报名截止时间内为2024101517:00意向买受人需尽职调查的需要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尽职调查函。

    2.买受人简介

    3.意向买受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确认且需提供原件核对)。

    4.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5.资信证明:银行资金证明

    6.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

三、尽职调查流程

意向买受人需签署《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银行账号:1158 7637 6217

意向买受人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出具《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向意向买受人提供需要的相关资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买受人依据该资料自行深入调查了解土地情况,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意向买受人在尽调结束后,可以向管理人递交书面退还保证金的申请,管理人审查确认意向买受人没有违反《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约定情况的,将原路无息退回尽调保证金。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启动尽职调查程序是为了便于投资人更详尽地了解朗格资产的情况,更快地推进朗格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本公告规定的时间结束后,管理人不再接受意向买受人的尽职调查要求,但不影响未尽调的主体参与破产资产的竞买。

五、报名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B座13层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何律师,电话:159 2846 9321

特此公告

            四川朗格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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