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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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河南森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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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 (2025)豫 10 破12之7-- 号 : 本院依法裁定受理了申请人许昌市迅捷物流有限公司 清算组申请许昌市迅捷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 指定河南森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 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12条之规定,本案采用快 速审理机制来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或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 后1个月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 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9点50 分在本院3号审判庭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望准 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另需提交授权委 托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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