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商标的公告

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商标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11 公 开 人: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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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商标的公告

 

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32710时至20243281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按照“阿里拍卖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软件服务费收取方式、具体金额、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等。

3. 买受人自行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可能产生的交付、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行政机关登记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况。因标的现况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6. 本次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的转移,以及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转移,详见本公告第十条第1点。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第18014948号注册商标,拍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注册号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专用权期限

18014948

方金

6

2015/09/30

2017/1/21 2027/1/20

 

上述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标的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确定起拍价。

2. 管理人可以根据买受人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除此之外,管理人无其他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权利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买受人交付。交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开具发票

3. 管理人仅能依据知识产权局官网、企查查等网站检索核实注册商标情况。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号、申请日期、有效日期、权利是否完整、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状态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登记记载的实时状态为准。官方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竞买人负责自行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管理人对于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使用情况及有无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不作担保,亦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亦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4. 拍卖成交后,本拍卖标的物的转让登记、过户、补证、续展、抗辩、答辩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补证、转让、续展、登记、撤三答辩等手续,并请立即办理相应手续),管理人不承诺可以办理成功。如果不能办理成功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可能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不存在、名称等信息不准确、权利已丧失(含被撤销、无效、被宣告无效、失效)或有瑕疵、数量存在短缺、欠缴税/费、司法查封、权利凭证缺失、无法正常使用、无法过户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公告规则不合理、不公平等为由提出异议、主张竞价无效、悔拍、向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索偿。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前述相关状况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或承诺,亦不承担披露信息不准确或不全等情形的后果。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322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马律师,联系方式:18516577466),逾期联系的其权利得不到保障。

 

三、咨询看样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实际状况及存在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可咨询,具体时间为10:00-16:30(休息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管理人电话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马律师,联系方式:18516577466)。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公民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参加拍卖)、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法人/组织名义参加拍卖)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目前未发现本拍品有优先购买权人。

2.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322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申请注册号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

(元)

18014948

方金

6

100

100

100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 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时,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同时拍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 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权属变更做任何担保。

4. 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转让手续及办理登记转让手续的流程和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或不能办理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管理人不作登记转让的任何承诺。

 

十一、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向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并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

2.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516577466(马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21-387945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京慧诚(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3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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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慧诚商贸-竞买须知-商标.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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