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28 公 开 人: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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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榕城 联系方式: 13799378465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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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购房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拟对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领导小组下设清算组,现清算组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运营机构。

一、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概况

福建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3RCXY3W,登记成立日期:202042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实缴),股权架构:福建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开发了[长乐鹤上新力悦榕首府“长乐闽乐家园”项目], 该项目土地成交总价:7.89亿元,土地款均已交齐;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852㎡,容积率:2.3。总建筑面积182146.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222.84㎡,地下建筑面积37923.82㎡。合计规划10栋(31-32F)高层,其中两栋安置房(项目需配建安置房30000㎡,由区土地发展中心按2458/㎡回购;建设6100㎡商业,由区政府指定村集体按5040/㎡回购);该项目于2021108日全面停工、停业。

(三)项目施工和销售情况

目前项目1#2#3#楼规划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23层,7#楼规划总层高为33层已盖至10层,其余楼栋暂未动工,具体情况以施工现场为准。建设中的1#2#3#7#四栋均已获得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合计50571.33㎡(其中1#2#楼预售面积24824.77㎡、3#楼预售面积13348.48㎡、7#楼预售面积12398.08㎡),已销售约202套(已售面积约20452㎡,签约总价约27181万元,已支付款项约10399万元,剩余按揭款及尾款未发放与支付,其中已备案177套,商业已售3套共446.61㎡,其余仅支付订金或首付款等未备案)。注:实际销售情况以债权申报期限截止后的数据为准,上述暂供参考。 

注:具体情况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情况为准。

(四)债务情况

截止本次招募时点,清算组共接到或联系债权约43户,债权申报金额约24亿元人民币。

(五)评估审计情况

目前对债务人资产与财务的相关评估与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数据。

二、投资方式

(一)清算组不对本次预重整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二)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式投资、承债式收购投资、垫资续建式投资、共益债投资、投资代建管理等方式。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 意向投资人须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无执行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长新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为参与长新公司重整,而设立项目公司的,其出资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并出具相应证明。

(四)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即至2023101818时止)。清算组有权根据招募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清算组,并提供在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交邮的证明材料)。

(3)报名材料接收

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A2#21层,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清算组。

联系人:柯律师(18396187441)、黄律师(13799378465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清算组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名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产及业绩简介;

(3)  公司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还需提交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位、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以上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5)  征信证明;

(6)  重整投资方案;

(7)  关于愿意参与长新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8)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a、以上材料皆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签字按印;b、报名材料需制定目录和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内附电子光盘)。应提供一式三份,不足三份按不符合资格审查处理。

五、意向投资人权利、义务

(一)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万元人民币)

意向投资人应向清算组缴纳该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调工作。未按规定缴纳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资格。

(二)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对长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清算组将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束后,决定不投资本项目的,清算组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决定终止投资事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意向投资保证金请缴存至清算组的如下账户:

户  名: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清算组

账  号:4117 8487 8757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南江滨支行

(三)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A、本项目预重整投资保证金为500万元。

B、意向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并向清算组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同时向清算组指定账户缴纳预重整报名保证金,并提交缴款凭证。未按时、足额向清算组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预重整投资,亦丧失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2)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基于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预重整方案》获法院批准后执行过程中,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清算组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同时,投资人针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及所形成的资产归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无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3)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A、清算组经遴选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B、如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基于该方案而制作的《预重整方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获法院裁定批准,清算组自未通过或不予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四)《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需结合自身的尽职调查、商业判断、法律风险评估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按时向清算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预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人重整需投入的资金包括偿债资金、保证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营运资金及其获得的权益;投资金额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建设施工方案或重整后的经营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执行担保方式;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承担等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等。《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清算组联系人。

4)《重整投资方案》中涉及投资人资金保障和来源内容,需提供相关银行流水、业务合同/协议、对账函/结算单、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五)预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1)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清算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遴选工作,遴选小组将以最有利于实现本项目重整成功的模式方案,并结合意向投资人的出价方式、出价金额、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利率标准、履约保障、方案是否能保障企业复工建设完成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并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择优选择最优重整投资人。

(2)被遴选上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清算组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向清算组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将根据投资协议的内容,依法参与清算组制作预重整方案的工作。已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将转化为部分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预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价款。

(六)《预重整方案》的表决、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清算组将基于预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预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清算组有权根据预重整方案的执行安排,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重整投资担保。

(七)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 

《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清算组将依法向法院申请批准进入重整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后,除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法院特别要求,否则原则上不再重新招募投资人,原预重整投资人资格自动延续至重整程序,管理人将《预重整方案》调整为司法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六、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了投资保证金,即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承诺:

1)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承担后续不确定风险;

2)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3)进入重整程序后,承诺原则上不对预重整阶段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修改,除非该修改系对原《重整投资方案》的细化完善或所涉商务条件的提高;

4)承诺全面履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中重整投资人的所有义务。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七、声明

(一) 清算组不对本招募公告载明的数据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相关情况和数据由意向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本公告中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清算组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二) 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清算组享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清算组的有关补充通知为准。清算组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闽乐家园项目“破产重整”领导小组清算组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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