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3 公 开 人: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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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20240902破4号

本院根据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13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明堂路18号银通假日酒店(方特店)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为271000,联系人:宋律师,联系电话:17560878229、17560878268)申报债权,债权人可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参会步骤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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