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11-18 公 开 人:山东国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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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31114日,初步统计确认的尚欠职工的工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998574.58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112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附:1.职工债权

2.管理人联系方式:夏俊律师,电话18663813119。

说明:

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管理人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

山东国风职工债权表20231106.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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