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0-08-20 公 开 人: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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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1112日召开后,宜都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湖北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能红、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并宣告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于2020989时整召开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会议报到时间:202098830;报到地点:宜都市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为减轻疫情防控和现场会议场地的压力,每位债权人参会人员仅限一名。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宜都聚丰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818   

附件:参会须知

参会须知

 

为减轻疫情防控和现场会议场地的压力,保障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经报告宜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管理人制定以下防控措施,请各位债权人配合和遵守:

一、会议召开前十四天到过国外、香港、新疆、大连等高风险地区的参会人员应提交与会前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他人员凭健康码进入会场。

二、会场入口实行进门健康监测制度,参会人员、服务人员进入会场应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如有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管理人及时报告疾控机构,并配合防疫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隔离相关工作。

三、会场实行实名签到管理(核对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建立参会人员记录档案,确保进入会场人员可查。

四、保持会场内自然通风,禁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会场内禁止吸烟;参会人员实行分散就座,座位保持足够间隔(1米以上)。

五、各位参会人员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

六、会场为参会人员配备瓶装纯净水。


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1)(1).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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